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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来源:  浏览次数:2503

关于印发《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医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中共太和县中医院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建立逐级晋升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太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太办发[2009] 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范围

太和县中医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医共体单位人员(编外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因医院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的除外);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上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聘任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

1、副高岗位包括五、六、七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六级岗位的,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2年;竞聘五级岗位的,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2年。

2、中级岗位包括八、九、十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九级岗位的,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2年;竞聘八级岗位的,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2年。

3、初级(助理级)岗位包括十一、十二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十一级岗位的,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2年。

上述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以人社局聘用时限为准。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申报或延缓申报。

在规定的处分期内不予申报;

上年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者(含基本合格)不予申报;

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

医师定期考核、护士定期考核、规培学员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发生重大医疗过错的主要或全部责任者(延缓晋升一年);

医院规定其他不予聘任的情形。

三、竞聘原则

(一)按岗聘用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数量组织实施,不能超出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人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原则上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以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职、责、权、利一致原则。聘任职务及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要与实际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权利相一致。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依据人社局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 

五、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拟采用量化赋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聘任岗位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

荣誉称号及表彰或人才称号、科研立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论文著作发表等考核项目(各考核项目时限为近三年内)。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小组组长: 李建英    常务副组长:班文明    副组长:王朝亮

成员:班子成员、党办、院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科教科、纪检监察室等负责人。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竞聘上岗个人申请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将审查结果反馈竞聘者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

(三)组织竞聘。将参加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民主测评进行汇总,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按照专业技术层级从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各层级拟聘任对象。如出现竞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优先聘任:(1)工作年限长者优先;(2)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

(四)拟聘人选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五)公示结束后,将各层级拟聘任人员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人社局。

七、聘期管理

加强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此次聘任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未聘人员参加竞聘,属首次聘任的,须聘到专业技术相应等级的最低层级岗位上。

(二)聘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的要求,经县人社局批准适时组织补聘。

九、有关要求

(一)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由医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室负责具体实施及解释说明。

(二)严肃组织纪律。本次竞聘工作要以对组织和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对在竞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upload/file/20230228/20230228160201_16427.docx

关于印发《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医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中共太和县中医院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太和县中医院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建立逐级晋升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太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太办发[2009] 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范围

太和县中医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医共体单位人员(编外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因医院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的除外);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上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聘任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

1、副高岗位包括五、六、七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六级岗位的,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2年;竞聘五级岗位的,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2年。

2、中级岗位包括八、九、十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九级岗位的,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2年;竞聘八级岗位的,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2年。

3、初级(助理级)岗位包括十一、十二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十一级岗位的,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2年。

上述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以人社局聘用时限为准。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申报或延缓申报。

在规定的处分期内不予申报;

上年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者(含基本合格)不予申报;

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

医师定期考核、护士定期考核、规培学员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发生重大医疗过错的主要或全部责任者(延缓晋升一年);

医院规定其他不予聘任的情形。

三、竞聘原则

(一)按岗聘用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数量组织实施,不能超出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人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原则上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以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职、责、权、利一致原则。聘任职务及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要与实际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权利相一致。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依据人社局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 

五、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拟采用量化赋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聘任岗位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

荣誉称号及表彰或人才称号、科研立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论文著作发表等考核项目(各考核项目时限为近三年内)。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小组组长: 李建英    常务副组长:班文明    副组长:王朝亮

成员:班子成员、党办、院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科教科、纪检监察室等负责人。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竞聘上岗个人申请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将审查结果反馈竞聘者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

(三)组织竞聘。将参加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民主测评进行汇总,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按照专业技术层级从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各层级拟聘任对象。如出现竞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优先聘任:(1)工作年限长者优先;(2)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

(四)拟聘人选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五)公示结束后,将各层级拟聘任人员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人社局。

七、聘期管理

加强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此次聘任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未聘人员参加竞聘,属首次聘任的,须聘到专业技术相应等级的最低层级岗位上。

(二)聘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的要求,经县人社局批准适时组织补聘。

九、有关要求

(一)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由医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室负责具体实施及解释说明。

(二)严肃组织纪律。本次竞聘工作要以对组织和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对在竞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upload/file/20230228/20230228160201_164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