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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举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知识解读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9-04-30  来源:  浏览次数:5494

4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畅通医疗机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太和县中医院在内科楼五楼大会议室举办主题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知识解读”的专题讲座。县政协副主席、中医院院长颜鹏飞,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潘欣,院长助理班文明及全员干部职工600余人参加会议。讲座由副院长王朝亮主讲。

王朝亮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家卫健委近期公布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原文,《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共有七章五十条,分为总则、组织和人员、医患沟通、投诉接待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重点解读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投诉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强调加强医患沟通,细化了投诉接待处理要求,实行“首诉负责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等内容。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将投诉管理定义为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办法》特别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加强医患沟通,从源头减少投诉。(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三)聚焦投诉管理,强化监管职能。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并强化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能,细化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措施。(陈亚洲)

4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畅通医疗机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太和县中医院在内科楼五楼大会议室举办主题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知识解读”的专题讲座。县政协副主席、中医院院长颜鹏飞,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潘欣,院长助理班文明及全员干部职工600余人参加会议。讲座由副院长王朝亮主讲。

王朝亮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家卫健委近期公布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原文,《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共有七章五十条,分为总则、组织和人员、医患沟通、投诉接待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重点解读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投诉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强调加强医患沟通,细化了投诉接待处理要求,实行“首诉负责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等内容。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将投诉管理定义为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办法》特别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加强医患沟通,从源头减少投诉。(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三)聚焦投诉管理,强化监管职能。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并强化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能,细化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措施。(陈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