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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来源:  浏览次数:499

一、项目编号:2024HY-C710694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A幢6楼6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07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维保服务为全保(整机),包括定期维护、紧急维修、现场检修等,即涵盖以上设备的全部人工和零部件及相关软件维护、升级,包括所有差旅费及工时费等。

服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软件系统与采购方其他信息系统对接服务;提供热线支持服务;提供国内专职维保服务团队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其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设备硬件每年6次保养。保养开始前,维护方将根据《设备维护保养单》定期保养,并根据需要留复印件于使用方,开始前5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使用方保养时间,在保养过程中根据检测指标无偿更换相关零配件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宁、梁英丽、郭银娣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标准的90%计收。

收费金额:48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阜阳市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558-8587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65318929或62631311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65318929或62631311分机号6304

一、项目编号:2024HY-C710694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A幢6楼6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07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维保服务为全保(整机),包括定期维护、紧急维修、现场检修等,即涵盖以上设备的全部人工和零部件及相关软件维护、升级,包括所有差旅费及工时费等。

服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软件系统与采购方其他信息系统对接服务;提供热线支持服务;提供国内专职维保服务团队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其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设备硬件每年6次保养。保养开始前,维护方将根据《设备维护保养单》定期保养,并根据需要留复印件于使用方,开始前5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使用方保养时间,在保养过程中根据检测指标无偿更换相关零配件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宁、梁英丽、郭银娣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标准的90%计收。

收费金额:48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阜阳市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558-8587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65318929或62631311分机号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65318929或62631311分机号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