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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0  来源:  浏览次数:1295

为做好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太和县中医院北门体检三楼职教室(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三、准考证打印

请在太和县中医院网上报名系统报考202401-202405岗位,审核通过并缴费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thzyy.pzhl.net/index.php)打印准考证,并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8:30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前联系户籍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和准考证至太和县中医院北门体检三楼职教室(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根据准考证所填考场号和现场指示等要求依次进入所在考场参加笔试。本次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卷和答题卡(考试时间120分钟),请自备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试将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准时开考(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见准考证或本通知附件。

本次招聘后续笔试结果及面试安排的相关通知,将通过医院官网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太和县中医院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

注意事项

1.请考生阅知《考场规则》;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座位。

2.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试卷或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

3.保持卷面清洁,检测线、检测点请勿污染,不要折皱、弄破答题卡。修改时禁用涂改液、胶带纸。

4.凡在作答区域内书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的或在答题卡上作其他标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前8月17日上午8:00-8:30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经考务人员核查进入考点。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前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做好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太和县中医院北门体检三楼职教室(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三、准考证打印

请在太和县中医院网上报名系统报考202401-202405岗位,审核通过并缴费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thzyy.pzhl.net/index.php)打印准考证,并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8:30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前联系户籍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和准考证至太和县中医院北门体检三楼职教室(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根据准考证所填考场号和现场指示等要求依次进入所在考场参加笔试。本次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卷和答题卡(考试时间120分钟),请自备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试将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准时开考(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见准考证或本通知附件。

本次招聘后续笔试结果及面试安排的相关通知,将通过医院官网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太和县中医院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

注意事项

1.请考生阅知《考场规则》;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座位。

2.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试卷或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

3.保持卷面清洁,检测线、检测点请勿污染,不要折皱、弄破答题卡。修改时禁用涂改液、胶带纸。

4.凡在作答区域内书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的或在答题卡上作其他标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前8月17日上午8:00-8:30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经考务人员核查进入考点。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前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