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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面向原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  浏览次数:1027

根据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太和县中医院面向原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条件

(一)竞聘人员范围:原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非公开招聘的人员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竞聘范围:

1.不符合竞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持竞聘报名表(附件2)、健康申明承诺书(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2021年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加分项证明材料)到原五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竞聘考试。

四、笔试考试

为保证此次考试公平、公正,在纪委监督下,由第三方全权负责笔试考试实施。2021001-2021008岗位笔试采取《专业科目》,2021009-2021011岗位笔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检验技术、药学、信息、财会、职业能力测试”8个小类。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00—9:00。

(三)笔试地点:太和县第八中学。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下午13:00(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太和县第八中学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结构化面试由第三方负责实施。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加分项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合成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的方法来确定最终人员)。

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一)资格复审依据竞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委和太和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的方法来确定最终人员)。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约聘用。后期如发现学历等资料造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或制度执行。

此次签约聘用人员纳入太和县中医院统筹管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分配由太和县中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太和县卫健委、太和县中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1、咨询电话0558-8519581;2、监督电话:0558-8638005,0558-8699271。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太和县中医院招聘计划岗位数

2.竞聘报名表

3.健康申明承诺书  

4.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太和县中医院面向原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条件

(一)竞聘人员范围:原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非公开招聘的人员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竞聘范围:

1.不符合竞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持竞聘报名表(附件2)、健康申明承诺书(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2021年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加分项证明材料)到原五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竞聘考试。

四、笔试考试

为保证此次考试公平、公正,在纪委监督下,由第三方全权负责笔试考试实施。2021001-2021008岗位笔试采取《专业科目》,2021009-2021011岗位笔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检验技术、药学、信息、财会、职业能力测试”8个小类。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00—9:00。

(三)笔试地点:太和县第八中学。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下午13:00(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太和县第八中学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结构化面试由第三方负责实施。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加分项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合成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的方法来确定最终人员)。

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一)资格复审依据竞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委和太和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的方法来确定最终人员)。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约聘用。后期如发现学历等资料造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或制度执行。

此次签约聘用人员纳入太和县中医院统筹管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分配由太和县中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太和县卫健委、太和县中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1、咨询电话0558-8519581;2、监督电话:0558-8638005,0558-8699271。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太和县中医院招聘计划岗位数

2.竞聘报名表

3.健康申明承诺书  

4.疫情防控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