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供应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 浏览次数:2855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太和县中医院招标提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太和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供应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比选范围
负责太和县中医院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招标代理机构已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登记通过,且不在信用评价限制期内。
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协议2份(必须是在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服务类项目)。
5.人员要求:本项目需由申请人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至少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
6.申请人有专门处理异议(质疑)的法律从业人员(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申请人有在处罚期限内(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提供相应承诺函):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四、比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太和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招采办
3.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比选报名)及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审查,报价表单独密封):
(1)比选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
(2)招标代理机构已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登记通过,且不在信用评价限制期内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协议2份(必须是在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服务类项目)。
(5)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在库证明(3)劳务合同(4)资格证书(5)近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6)法律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7)申请人无本公告资格条件第7条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8)代理机构承诺书(微信联系马老师:18096731610发送承诺书内容)。
(9)报价表: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上项目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报代理费折扣率。
注:代理服务费包含招标文件的参数论证及会商所产生的专家费等所有费用。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太和县中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址: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人:孟老师,马老师
电话:0558-8587575
附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太和县中医院招标提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太和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供应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比选范围
负责太和县中医院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招标代理机构已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登记通过,且不在信用评价限制期内。
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协议2份(必须是在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服务类项目)。
5.人员要求:本项目需由申请人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至少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
6.申请人有专门处理异议(质疑)的法律从业人员(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申请人有在处罚期限内(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提供相应承诺函):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四、比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太和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招采办
3.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比选报名)及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审查,报价表单独密封):
(1)比选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
(2)招标代理机构已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登记通过,且不在信用评价限制期内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协议2份(必须是在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服务类项目)。
(5)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在库证明(3)劳务合同(4)资格证书(5)近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6)法律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7)申请人无本公告资格条件第7条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8)代理机构承诺书(微信联系马老师:18096731610发送承诺书内容)。
(9)报价表: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上项目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报代理费折扣率。
注:代理服务费包含招标文件的参数论证及会商所产生的专家费等所有费用。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太和县中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址: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人:孟老师,马老师
电话:0558-85875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