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部分疫情防护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5 来源: 浏览次数:13673
我院因疫情防护需要,决定对以下疫情防护物质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注:因1、9、10、14为无纺布产品
二、参与谈判企业条件
具体要求: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输配送能力。
4、配送企业资质证件:
(1)、经营公司资质证件: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公司法人授权书;③ 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⑤税务登记证;⑥组织机构代码;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均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资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时准备齐全(注: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2)、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证件:① 厂家授权书一份、②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③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⑤ 组织代码证复印件、⑥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均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材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准备齐全(注: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三、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所有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需带样品
五、各企业参与该竞争性谈判者在谈判前须缴纳保证金(叁万元),中选者,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稳定后退回。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20年10月19日11时30分。
报名地点:太和县中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8519565
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和县中医院
我院因疫情防护需要,决定对以下疫情防护物质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注:因1、9、10、14为无纺布产品
二、参与谈判企业条件
具体要求: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输配送能力。
4、配送企业资质证件:
(1)、经营公司资质证件: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公司法人授权书;③ 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⑤税务登记证;⑥组织机构代码;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均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资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时准备齐全(注: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2)、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证件:① 厂家授权书一份、②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③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⑤ 组织代码证复印件、⑥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均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材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准备齐全(注: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三、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所有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需带样品
五、各企业参与该竞争性谈判者在谈判前须缴纳保证金(叁万元),中选者,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稳定后退回。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20年10月19日11时30分。
报名地点:太和县中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8519565
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和县中医院
- 上一篇:成交结果公告
- 下一篇:太和县博爱老年公寓智慧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