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水扩容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9 来源: 浏览次数:7129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水扩容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JQTH20200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7日
采购日期: 2020年6月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纬地水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大宁缤购商业广场11幢713。
成交金额:448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太和县中医院,位于“太和县地下水限采区(限采区号34124121、皖政办秘〔2015〕179号)”内;现拟开采孔隙水80万m3/d供医院医疗与生活用水。根据水资源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以为项目办理取水许可提供技术支撑。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福东、刘振贤、马翠芝
采购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36555899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项目负责人:韦工 联系电话:18955835533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联系电话:189558355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县政府大院。电话:0558-862263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中医院
2020年6月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水扩容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JQTH20200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7日
采购日期: 2020年6月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纬地水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大宁缤购商业广场11幢713。
成交金额:448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太和县中医院,位于“太和县地下水限采区(限采区号34124121、皖政办秘〔2015〕179号)”内;现拟开采孔隙水80万m3/d供医院医疗与生活用水。根据水资源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以为项目办理取水许可提供技术支撑。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福东、刘振贤、马翠芝
采购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36555899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项目负责人:韦工 联系电话:18955835533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联系电话:189558355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县政府大院。电话:0558-862263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中医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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