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30 来源: 浏览次数:11153
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县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综合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出血诊疗中心。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结果,2023年下半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计划数与岗位要求请查看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年龄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本科学历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报:将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习阶段成绩)、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明、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文件命名:姓名+报考科室岗位,发至邮箱:thxzyyrsk@126.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2、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8—8519581。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本科学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
1、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
2、本科学历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0:00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下午13:30—15:00
(二)考试地点
1、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的考生面试地点(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本科规培人员):太和县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2、以本科学历申报的考生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7月1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领取《准考证》,同时请携带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三)开考比例、成绩合成
1、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的考生(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
鉴于本次考试为我院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为确保新进人员综合水平,设定面试考核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考核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以本科学历申报的考生
(1)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2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本次招聘规定报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拟录用的住培医师,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不予录取。
(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报考岗位代码20230705、20230710、20230711),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的相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八、录用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具有本岗位执业资格证者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二) 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全国县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综合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出血诊疗中心。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结果,2023年下半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计划数与岗位要求请查看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年龄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本科学历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报:将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习阶段成绩)、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明、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文件命名:姓名+报考科室岗位,发至邮箱:thxzyyrsk@126.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2、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8—8519581。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本科学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
1、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
2、本科学历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0:00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下午13:30—15:00
(二)考试地点
1、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的考生面试地点(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本科规培人员):太和县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2、以本科学历申报的考生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7月10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领取《准考证》,同时请携带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三)开考比例、成绩合成
1、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的考生(含符合岗位条件的“两个同等对待”的住培人员)
鉴于本次考试为我院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为确保新进人员综合水平,设定面试考核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考核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以本科学历申报的考生
(1)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2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本次招聘规定报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拟录用的住培医师,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不予录取。
(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报考岗位代码20230705、20230710、20230711),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的相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八、录用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具有本岗位执业资格证者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二) 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