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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次数:8004

根据《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的要求,现将此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太和县中医院(放疗科5楼党员活动中心)

三、资格审查对象

已通过“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或医院招聘邮箱网报,并符合《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要求的考生。

四、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各自提前下载打印: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院知情承诺书》,手写填报,现场审核时提交。

第二步: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到“收费处”缴纳考试费45元。

第三步:领取准考证。缴完费的考生到“准考证发放处”复核,领取准考证(考生需自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应届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能证明学历学制信息的相关资料(护理专业还须提供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有人员须持有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审核前查验)。

历届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还须提供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有人员同时须持有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审核前查验)。

六、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3.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4.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院知情承诺书》考生要填写完整。

5.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7.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8.领取《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准考证》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从本通知之日起,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与新型冠状肺炎症状类似的不适情形 ,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

2、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本通知之日起至资格审核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高风险人群。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资格审核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考生应在进入资格审核地点出示“安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核查“安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能进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准确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对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充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参加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联系电话:0558-8519581。



附件1、太和县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

附件2 进院知情承诺书